2月23日至24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龙伟带领执法检查组到西昌、德昌、冕宁、喜德开展《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4县市贯彻落实工作汇报,强调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坚定不移呵护一方绿水青山。
龙伟一行先后来到喜德县光明镇、贺波洛乡,冕宁县漫水湾镇、复兴镇,西昌市泸山,德昌县麻栗镇,实地深入专业扑火队伍中心营房、值守卡点、瞭望塔、以水灭火等布防重点部位,详细了解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机制体制、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工作,对《条例》学习宣传及贯彻实施、工作职责建立和落实、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
龙伟指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全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州,深刻把握条例立法背景和意义,充分认识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对凉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未雨绸缪、有的放矢,不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按照清单制工作方法有力有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统筹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龙伟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全面补齐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台账,落实落细整改工作责任,逐一抓好整改销号。要认真统筹安排,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监督。
龙伟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切实增强防灭火作战能力。要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要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严禁野外用火,落实好前置值班值守、日常巡山、“十户联保”等工作。要抓好人员管控,落实好“三林”工作以及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管控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火情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州委常委、西昌市委书记马辉,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冕宁县委书记马小宁分段参加检查。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福猛,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记者:睹日 冕宁、德昌记者站